翌日,继那场连续下了五天的大雨之后,天空终于吝啬地放晴。
然而,仅仅是日升后几个小时的早晴,似乎还远不足以驱散这弥漫了整整五天的雨雾。市民们怀着惊喜走上街头,回家时身上仍然是湿漉漉的。
这其中就包括我们的千重子小姐,她今天似乎感受到了天气的变化,起得格外早;其实这人虽然周末不是一般地黏床,但在工作日却一贯保持着早起的习惯。据同居人说,她上学时和假期里完完全全是两样人。
千重子小姐在看到雨停后不胜惊喜,一大早就兴冲冲地跑出去了——从洋馆出发沿着曲折的山路跑到山脚,买了早饭再原路跑上山来,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晨练路径。当然距离上一次晨练已经是六天前的事了。
跑步回来的千重子从头湿到脚。湿漉漉的状态让这位小姐很容易地联想到了昨天此时不太美好的回忆,于是她一边拧着头发里的水,一边用力地按着门铃。
“来啦来啦,小千……”
应门的人倒是显出十分愉快的心情。
把门打开的就是千重子小姐所说的“同居人”,一个刚梳洗结束、披散着棕色卷曲长发的女士,虽然已经称不上是少女,但外貌上也才二十岁出头,却又令人惊讶地散发着相当成熟的气质。
顺便说一句,这位女士并不是来自当地,而是一位当地语言相当熟练的西方人,装备着一副具有相当英伦美感的五官;又因为是住在偏远的洋房里,因此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从某个吸血鬼主题英剧里穿越来的女主角”,但其实比起哥特系的克里斯汀·斯图尔特,长得更像古典系的格蕾丝·凯利也说不定,又或者比这两位都更加迷人。当千重子第一次惊诧于她的美貌时,她却流露出厌恶的神情来,并表示“这副躯壳不过是区区赝品罢了,有机会一定要让你见见真的”,让丰臣小姐一头雾水。
千重子之所以与这位跟自己性格、外貌、国别都相差甚远的人住在一起,是因为在将近半年前,她搭救了自己。关于这件事,她只是零星地记得一些碎片——大火、溃乱、裂缝……似乎还有她的父亲。然而她至今也没能想起事情的全貌。当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身处这个她从未听说过的城市了。当时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记得自己被这位女士抱在怀里,抱回了这栋房子。
“我的名字叫爱丽丝,你认识我的,不过也可能忘记了吧。”这是千重子恢复意识后听到的第一句话,掺杂着兴奋与感伤。
不知道为什么,千重子每次看见她,心里都会升腾起一种暖流般的亲切感,就仿佛她们的确已经是认识很久的老相识。
爱丽丝告诉千重子,记忆的恢复虽然缓慢,但是有可能的。如果千重子同意,她可以现在就告诉她当时的情况,只是这可能会让她蒙受不小的打击。“有的事情还是不要想起来的好……”千重子发现当爱丽丝说这话的时候,她自己的眼睛居然是湿润的,也就不多过问了。
爱丽丝对千重子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千重子渐渐地也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对爱丽丝放弃一探究竟而是当成姐姐了。
“你早啊,小千~”爱丽丝手里拿着一杯果汁,向一脸黑线的丰臣小姐打招呼。
“早上好啊,爱丽丝姊姊。”另一边的高中生压低了声音,表示自己心情不好。
“这孩子也真是的,外面地上的水还没干呢,你倒真是比谁都急啊!”
“要你管咯!”小千把嘴嘟起来。
仅仅是听到爱丽丝的声音,丰臣小姐的心情就已经好多了。
“咦,小姑娘,请问我的奶黄包呢?今天是轮到你来布置早餐吧?”这位姐姐摸着妹妹的头,“和蔼”地问道。
“啊……糟了……”
因为空气过于潮湿,千重子今天只跑到了半山腰就折返了,一路上都在想昨天的事情,完全忘记了早饭。
威风凛凛的鸢尾一中学生会副主席,现在像一只做错了事的小奶猫一样,在姐姐大人的俯视下瑟瑟发抖,然后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准备听候发落。
“嘛,算了。进来吧,小心着凉。”
爱丽丝手一抬,把妹妹放进屋子里。
“咦?”
千重子对反常的姐姐感到奇怪。
“我的话就热几个冰箱里的速冻奶黄包凑合吧,虽然这些机器制品完全没有食物的诚意啦~”说起来,爱丽丝对于机器制品一直有着不太好的态度呢。
又说起来,她到底是为什么这么执着奶黄包啊!
爱丽丝打开冰箱门,又探出头来说了一句:
“你今天要上学的吧。”
“糟了!”
千重子扫了一眼落地钟,从她僵硬的表情可以看出来现在是一个很严重的时刻。
于是埋首冰箱的爱丽丝听到了“砰、咚、咣”等等一系列妹妹收拾东西的声音,当她把食物从冰箱拿出来的时候,整个房子里已经只有她一个人了。
巨大的关门声久久地回荡在大厅里。
“这孩子……真的需要晨跑来锻炼身体吗?”
另一边。
“雀小姐,上次都说过不要这么显眼了吧!”华西坐在由金尾雀驾驶的曜影轿车副驾上,抱怨道,“而且能不能把天篷关一下啊,这样真的不冷吗?”
因为昨天下午与引导员小姐分别时,两人双双被前来接驾的慕尚轿车震惊到了,于是只好瞎编“自己是个外地富商的儿子,这位小姐是我的管家”等等一琢磨就靠不住脚的的藉口搪塞过去。而当华西表示要送她一程时,千重子只是留下了一句“没兴趣”,就甩手走开了。
对于这件事,金尾雀的答复是,“虽然不能显露身份,但也不能有失王室气度,于是就‘随便订了几辆稍微好点的车’,以倡眀礼序”
“还有,”金尾雀显然还不能习惯这个称呼,“请不要继续叫我雀小姐了。”
但事实上这种过于豪华的汽车,即使是在一线大城市也不可避免地夺人眼球,何况是在一个小小的鸢尾市呢。当车缓缓开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华西觉得整个世界都在盯着他下车。
虽然一般人可能会觉得很气派吧,但华西无法忍受这种与众不同的快乐,一边嘟囔着“下次我自己来好了”,一边推开连开门方式都与众不同的自杀门下了车。
“早上好啊,小少爷!”华西一下车,就听到气喘吁吁的千重子小姐,一边跑过来一边跟他打招呼。
“早上好,丰臣同学,你是跑着来的吗?”
这句话表达了华西对于跑步上学的向往,但在千重子听来想必更像是挖苦吧,尤其是被一个刚从敞篷车下来的人说出来;毕竟人们总是陷在苦恼的互相羡慕中啊。
“今天正好放晴,心情好就跑着来了,”千重子半真半假的话巧妙地隐藏了狼狈的饥饿和差点迟到的惨状,“倒是你,今天才第一次上课就来这么晚,当心以后被学生会逮到哦!”
顺带一提,作为矜持的古校,鸢尾一中的纪律可是出了名的严格。
“到时候还请丰臣同学高抬贵手才是!”华西双手合十表示不好意思。
“嘛,快走吧,时候不早了!”千重子假装没听见他的谄媚,快步向前走去。
转校生的事情,华西所在的一年B班很少有人知情。到了班里,接下来就是简单的自我介绍,同学们热情的鼓掌和到后排坐下这些再套路不过的事情。
算起华西来到这里的时日,已经有六天了,先是五天不间断的雨,这段时间他大多都在昏睡,然后就如梦似幻地坐到了这里。
这算是生活正式的开始吗?耳畔传来隔壁班某位大小姐打理纪律的声音。
华西的座位是靠窗的,从一年B班的窗户向下俯瞰,正好能一览整个操场,以及远方高大的体育馆。太阳抖擞了精神,希望把日子早早推进更加炎热的五月;天空简直晴朗到清澈,一缕云彩也看不见;地上坑坑洼洼的地方积蓄的雨水还没干透,反射出刺眼的阳光来。
在自己回想起一切之前都会是平凡的日常吧,他想。
然而一切并不会遂他的意,眨眼间他就发现了异常。
那是一个身着面具与黑色礼服、笔直伫立在体育馆楼顶的男子,仿佛正在盯着自己。
他的背后似乎还漂浮着一个半透明的少女,少女的长发像滴入水中的墨汁般晕开、舒展,并且向他眯着眼睛送来了一个狡黠的微笑。
华西揉了揉眼睛再望去时,楼顶已经空无一人了。
那是危险的信号,直觉这样告诉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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